专利“代理”亟待向专利“管家”转变
1.发明专利授权占比低说明大量智力成果的新颖性不够,技术领域重复研发现象明显;
2.发明专利整体占比低说明技术成果的创造性不够,授权专利的含金量不高;
3.成果转化率偏低,说明难以有效提升产业生产力。
一、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6万家,但由于法规规定专利代理的权限范围仅包括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导致其服务内容呈现单一化、碎片化和事务化;
二、尽管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在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但目前法规规定仅接收具有理工科学历的人员报考专利代理资格,导致大量经济、管理和法律背景的人员无法从业;
三、从政策上没有根本区分传统“代理”服务与现代“管家”职能的区别,使得大量服务机构无法准确理解新形势下专利市场的新需求对自身转型升级提出的新要求。
第一,代理服务仅仅介入了创新主体的局部环节,而管家服务则应深入企业从探索、预研、试制、生产到销售各环节,贯穿专利运营的全流程;
第二,代理服务以被动接受委托办理当前具体业务为主,而管家服务则应立足长远,以发展的眼光帮助企业谋定并实施专利运营整体战略;
第三,代理服务事项相对单一,但管家的服务内涵却更为丰富和复杂,包括专利战略规划、专利矩阵梳理、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许可及转让营销、专利投资谈判、专利融资策划以及专利维权和风控的整体实施等;
第四,代理仅关注自身服务资源的挖掘,而管家则应充分协同各方资源,包括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产业中核心企业、配套服务机构等,形成合力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面服务;
第五,代理服务仅涉及服务双方,而管家服务则还应充分考虑相关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避免在专利运营中产生风险和纠纷。
第一,立法层面优化准入标准,淡化产权服务机构的代理属性,鼓励具有企业管理、法律服务背景的人员通过一定方式,获得从事专利服务的资质;
第二,各地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专利“管家”的服务职能,通过科创主管部门及产业园区主动搭建桥梁,扶持并培育一批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化专利“管家”;
第三,积极营造专利运营的文化氛围,鼓励创新主体主动提高科技成果运营意识,通过“管家”服务积极寻找专利应用场景,多维度、多层次地实现其专利的商业化应用;
第四,鼓励高等院校及社会办学力量组织开展具有较强实操性的专利运营培训课程,帮助企业内部专兼职管理人员及社会专利服务机构提升专利运营的技能储备;
第五,传统专利“代理”机构也应主动求变,加快专业人才招聘和培养力度,借鉴国外先进知识产权服务理念和方法,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工具,帮助科创企业从公开信息检索向稀缺资源导航,从专利代理申请向专利矩阵设计,从被动权利保障向主动权利应用,真正实现从专利“代理”向专利“管家”的转变。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知识产权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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